目前新股發行重重審批環節存在結構性缺陷。每個審核流量計環節都以為其他環節能堵住漏洞,結果卻造成了大規模的造假行為一路通行。
不過,貫穿兩次上市造假案的核心電磁流量計運作模式——行政審批制度下的權力尋租并未從根本上受到扼制。
在市場制度與規則日益完善的過程中,“資本高手”們對社會財富的掠奪也孔板流量計更具隱蔽性和專業性,而身為市場信用承擔者的中介機構及相關專業人士,在其中所發揮的作用也日益明顯。
在綠大地一案中,造假主體實質上是公司管理層和還渦街流量計著審計項目屢屢“掛靠”不同會計師事務所的龐明星,而這一“項目掛靠”模式本身就已經違反了相關行業管理規范,只是由于各級監管機構的縱容,才得以實現。
從這個意義上說,綠大地案也凸顯目前新股發行中重重審V錐流量計批環節的結構性缺陷。每個審核環節都以為其他環節能堵住漏洞,不必自己來“做惡人”,甚至因利益關系而“睜只眼閉只眼”,而最終卻造成了大規模的造假行為一路通行,讓卻市場投資者和社會各方付出了沉重的“埋單”代價。
這一現象并非中國證券市場所獨有,上世紀80年代初曾在香港證券市場引起巨大轟動的“佳寧案”就是一個類假的案例。
香港上市公司佳寧置業因旋進旋渦流量計財務造假最終倒閉一案,直到2001年底才最終審結。其間涉及的貪污詐騙款項達66億元,訴訟費高達2億多港元,整個案件的調查過程長達17年,審查資料數百萬份,調查和追緝范圍遠及三大洲十多個國家,創下了目前世界司法領域里的一系列“吉尼斯世界紀錄”。
在佳寧案爆發近20年后,案發時任香港證券監管專員的霍禮義專門寫了一本書回顧此案的來龍去脈。
霍禮義在書中指出,在佳寧造假案中,當時的佳寧董事長陳青松及其團隊“顯然還缺乏市場經驗”。而專業的顧問們,包括券商、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對事件的發展起著實質性的作用”。
在以虛假交易粉飾的商業帝國最終崩潰后,陳青松為此付出了近20年的牢獄生涯。今天綠大地的董事長何學葵及其“專業顧問們”,又將面對著怎樣的結局? |